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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或临“生死线” 网贷联合存管模式将“下架”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16-08-15

P2P或临“生死线” 业内分析:银行存管积极性也不高

  视觉中国

  网贷资金存管被划下监管红线,P2P或临“生死线”。昨日,市场传出消息称,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记者从多家银行及P2P企业获得了证实。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等数据的报 告,并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在此表述下,联合存管等创新模式将 面临“下架”。

  记者获得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新规突出免责 银行仍担心新理念普及难

  该意见稿中第十一条(八)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对当下的“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联合存管模式构成了挑战。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贷资金存管模式有三种,分别为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 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 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第三方支付要退出网贷支付的市场,此前讨论的联合存管的折中路线,一样不可能推行。”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对记者表示。其认为,由于之前的监管意见稿保留了18个月的整顿期,上线银行存管正常来讲也会保留整顿期,以便于银行系统开发和平台与之的对接。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何处存管并不会明显影响投资体验,银行存管也不代表需要去银行开户,只需要在P2P网站开户时,同时开设一个银行弱实名账户即可。

  “银行存管将加大推进力度,解除银行因为网贷行业无法可依、担心被投资人兜底的顾虑。”罗浩杰对于银行存管的推开预计得比较乐观。

  但是,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银行对于新规下发后的P2P存管市场仍然未表现出太多的热情。

  根据盈灿咨询数据显示,截至本周,与银行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68家,占网贷平台总数量不到5%。多家大中型银行对此业务表现谨 慎,部分银行甚至暂停了P2P资金存管业务。如民生银行称,已对接的P2P平台资金存管系统继续保留,已签订协议未上线的P2P平台则暂停对接。

  多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为P2P做资金存管,银行的声誉风险太大,特别是P2P跑路,投资者把压力都给到银行。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为打消银行的顾虑做了安排。其中第十四条提到,“存管人(即银行,下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故 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第十九条规定,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 开营销宣传。第二十条要求:“存管人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 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虽然上述规定为银行在信息准确性、增信以及最终的兑付风险上进行了“免责”,但是昨日多位银行相关人士仍表示,客户和舆论是否能普及这个新规的理念是操作的难点。

  不得捆绑销售或削弱银行积极性

  同时,记者注意到,意见稿如果落地,反而会削弱银行推动存管业务的积极性。

  因为意见稿对银行为P2P开展资金存管设置了条件,如“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 整与独立”;“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这意味,并不是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有资格做资金存管。记者了解到,如设立 专门的部门以及自主开发和自主运营技术的要求,就有部分银行并未达到要求,需要做出一些调整才符合条件。

  不过,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对银行设置的门槛并不算高,银行如果有意愿,要达到要求并不难。而让银行最不愿意看到的是,意见稿提及银行“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并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实际上,P2P网贷资金规模不算大,部分银行积极开展存管业务,除了赚取一定的手续费外,更大的动力在推进资金存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拉存款和产品搭售。”前述人士告诉记者。

  分析 P2P或面临大规模退出潮

  除了银行对P2P资金存管的热情并不高涨之外,P2P平台本身的“委托人资质”也成为进入“存管俱乐部”的一大障碍。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P2P平台成为网贷存管,委托人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登 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 控制的相关制度;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记者表示,“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及“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两个要求比较高,“目前全国应该没有一家平台达到上述要求。”

  其分析称,尽管监管多次提出网贷的备案问题,但是尚未落地,因为目前没有可实际操作的流程,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获取也较为困难,因此业内获得许可的P2P平台极少。

  而小牛金服执行总裁兼小牛在线CEO刘金科表示,按照征求意见稿,间接提高了网贷行业资金存管的门槛,而资金存管一旦落地,行业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退出潮。

  反应 支付公司已暂停联合存管业务

  而对于“风暴眼”中的另一端——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却罕见地保持了集体沉默。

  根据此前记者了解,富友支付、汇付天下、中金支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已与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行联合资金存管模式。但昨日,记者联系各家公司官方渠道,大都对于是否开展此项业务矢口否认或称“还在和业务部门沟通”,并不愿意出面进行正式回应。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推行的联合存管模式确实已经无法推进,“好几个大型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已经在上周暂停银行联合存管业务了。”

  “目前可能可以走通的,是北京、广东、江苏等地P2P平台通过当地的互联网金融协会批量存管的模式。”方颂对记者表示。(记者 潘彧、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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